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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(周永和記者楊露怡)花錢住宿賓館後,晚上竟被店家要求額外交納10元空調取暖費,認為商家有藉機漲價系統家具之嫌的消費者楊某,一怒之下將對方投訴到了工商部門,昨日,記者從花溪區工商局獲悉,經工商執法人員調解,賓館不僅向楊某表達了歉意,還退回了全部住宿費476元。
  據瞭解,近日,花溪區工商局接到貴陽市工商局微博辦發來的通知,稱有一位姓楊的考研學生在網上舉報花溪某賓館不按標價收取房費,且提供空調還要額外收費,根據舉報線索,執法人員立即與楊某取得了聯繫,並來到被投訴的花溪區某賓館進行調查,得知楊某因1月4日要參加全國研究生招考情趣用品,1月3日就從遵義趕到了花溪,想住進貴州大學西校區附近的賓館或旅社,但由於考研學生較多,學校周邊旅館已經住滿,楊某經多方打聽後才知道在花溪吉林村的這家賓館還有空閑房間,雖然該賓館掛牌價是每晚168元1個標準間,不過楊某還是以每晚238元1個標準間的費用,訂下了兩晚的住宿。
  入住的當天晚上因天氣寒冷,楊某就到前臺找服二手製冰機務員要空調遙控器,為房間取暖,然而服務員卻告訴他使用空調還得另加10元錢,楊某認為商家的這種行為很不“地道”,有乘機漲價之嫌,便與對方展開理論,不過卻未取得任何效果,考研結束回到遵義後,越想越氣的楊某遂通過網絡將此事投訴到了工商部門。
  工商執法人員結合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、《反不正當競爭法》等相關法律法規向賓館方指出,這種經營方式“要不得”,還會造成不良影響,最後商家認識到了自身存在的問題,不僅向楊某表示歉意,還退回了全部住宿費47港式飲茶6元。  (原標題:住賓館,用空調要加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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